2020年8月26日

7.21遇襲記者何桂藍回應警方今日扭曲事實濫捕受害人

何桂藍回應撒謊警今日再公然扭曲歷史事實和濫捕受害人。

來源:今晚(2020-08-26)有線新聞FB

以下摘自《立場新聞》:
警圖改寫 7.21 歷史 《立場新聞》發佈 7.21 直播關鍵首半小時旁述文字全記錄〉(2020-08-26)
警方今天拘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13 人,指控他們涉嫌 7.21 元朗站干犯暴動等罪,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見記者時指,一名「穿黃色背心的女子」離開收費區後遇襲,令事態急劇惡化,當日現場有直播片段,「只影單方面行為」、「旁述令人誤會是所謂無差別襲擊」。

《立場新聞》是事發初段,唯一在現場直播的傳媒機構,以下為《立場新聞》記者於 7.21 當晚於元朗站直播襲擊事件時的旁述報道文字紀錄,由記者目擊過程到警察到場,關鍵的首 25 分鐘的文字全記錄,方便讀者重溫關鍵時刻,是非黑白,自有公論。

在這半小時中,《立場新聞》記者並無提及「無差別襲擊」字眼;記者步出收費區時,並無挑釁行為或語言;而影片所見,記者當時有拍攝閘內市民的行為。

全文附有7.21當日的FB直播錄像(1小時4分45秒),一秒未刪,對照下可見今日警方發言人如何擘大眼講大話。


以下摘自《潮池》:
請為立場姐姐的專業直播鼓掌
於是,我又重新看這直播片段一次,7.21《立場新聞》元朗襲擊事件的直播,單是FB平台,有超過五百萬點擊。因為警察抬出新論調,不點名明示暗示指控這次直播,為了看清楚警察的指控是否有理可據,我認真地看了一次。

證實,香港警察含血噴人、信口開河、顛倒是非的本領,又大有進境。

又證實,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處變不驚,出奇鎮定,混亂中堅持客觀報道,倒地後爬起來繼續直播,驚魂未定時不忘提醒過路人危險,堪稱新聞教材。


香港電台【(7.21元朗黑夜) 元朗居民:元朗不再安全 以身為元朗人為恥】(2019-07-22)

香港電台【(7.21元朗黑夜)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見記者】(2019-07-22)

6 則留言:

  1. 為阿貴的迅速上貼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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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見警方的行動, 覺得啼笑皆非,警方目的究竟是什麼﹖

    為撫平拘捕黑幫的怨言﹖
    希望香港市民明白警方說的真相, 然後和好如初﹖
    是否有進一步行動, 拘捕7.21 的首腦之一﹖
    可能幫助民主退出臨立會﹖
    苦肉計, 要全港市民繼續增加憎恨警察﹖

    上述智者之言將會上貼。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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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克政克警圖改歷史顛倒黑白以達致某效果,全港市民心照啦,唔使畫公仔畫出腸嘅,否則又話按良心講真相的市民犯咗國安法--- 顛覆政權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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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筆陣:國際關係101:假如香港真的向WTO投訴美國/文:沈旭暉

    【明報文章】17/08/2020中美關係急速惡化,以香港為主戰場,生活在港的人質,深感無奈。美國總統特朗普宣布,因香港已形同「一國一制」,要求所有「Made in Hong Kong」貨物登記為「Made in China」。建制派鍾國斌議員坦承,這符合美國邏輯,但自然引來港府高調反擊,並威脅要到世貿(WTO)投訴。身為港人,自不希望「Made in Hong Kong」
    品牌成絕唱,這方面我們和港府目標完全一致。問題是香港到WTO投訴美國,會有什麼效果?這就是國際關係101的事。

    英國贊助香港加入GATT的「Full Autonomy」vs. 中國香港的「高度自治」
    港府不斷強調,香港在WTO的「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身分(SCT,不同人分別譯作獨立、單獨、個別關稅區)是自己「一步一腳印」爭取回來,不是某國賦予。但究竟是怎樣「爭取」回來?恐怕有大量政治不正確內容,是有關官員不敢面對的。

    香港在英國殖民地時期,即使未加入WTO前身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時,已可在國際舞台就自己的關稅和其他SCT討價還價,甚至和英國也可這樣談判。這已超出英國殖民地部賦予的自治權限,也是其他大多數英國殖民地所無,因這是幾位港督「串同」香港傳統精英,製造既成事實,再以自身經濟實力向倫敦「成功爭取」,後者無奈接受。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魔僧」顧汝德的《官商合謀》對此有第一手敘述。

    GATT簽署於二戰後(1947年),後來香港SCT地位逐步確立,但英國始終沒讓香港加入。香港正式參加GATT,已是1986年開始的第八回合(烏拉圭回合),也就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兩年。香港加入的程序,是通過一項WTO已廢除的安排,就是「贊助」:英國作為當時宗主國,贊助香港加入GATT,並確保香港符合SCT定義。WTO成立後沒了「贊助」途徑,除台澎金馬SCT外,這類新成員幾乎沒有出現過,其難度從巴勒斯坦申請觀察員兩次未成功、有約100個聯合國會員國承認的科索沃也未成功申請,可見一斑。

    魔鬼在細節。英國贊助香港加入GATT之時,官方留下這樣的伏筆,並被彭定康在1997年發信予WTO重申:「香港作為一個SCT,處理涉外經貿關係及相關議題時,擁有『完全自治權』。」(Hong Kong, being a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possessed full autonomy in the conduct of its external commercial relations and of the other matters provided for in the Agreement.)香港加入GATT是中英共識,中方也發了照會給GATT,但自然沒提及「full autonomy」,因中方用的字眼是「高度自治」(high degree of autonomy),兩者的分別,正是今天「全面管治權」出現的分別。中方的照會,只是重申香港1997年起主權回歸,而據《基本法》,香港可自行處理涉外關係。但實際操作上「自行處理」自然要服膺一國原則,這裏灰色地帶正是今日被美國詬病的。後來WTO成立,香港作為GATT成員過戶到WTO,回歸後用「中國香港」身分繼續SCT會籍至今。

    沙盤推演:如港府在WTO投訴 美方可怎回應?
    單純討論技術問題,香港作為一個SCT,這些年來沒太大爭議,是客觀事實。WTO有爭議申訴機制,如香港說美國要求「Made in Hong Kong」印上「Made in China」是違規,本來理直氣壯,也不無勝算。

    問題正是這個字:「本來」。
    港府一直說,美國無權賦予香港SCT,技術上是對的。但美國是否以同一關稅看待中國SCT和香港SCT,完全是其內政。不少WTO成員共同加入一個關稅區,其被徵收的關稅自然大都一樣,這不代表他們的SCT身分喪失了。美國對不少SCT的關稅政策都是一樣,這自然也沒有違反WTO規則。如有一日全世界都以同一關稅,應用在中國和香港SCT,那香港形式上繼續是SCT,又有何用?當然,不會世上每國都跟隨美國,但只強調「香港SCT身分是基本法賦予」,就像朝鮮強調「新義州SCT身分是金正恩賦予」一樣,是避重就輕的轉移視線。

    美國要求「Made in Hong Kong」貨物印上其他名字,我們作為港人,自然覺得不合理,但有沒有權利這樣做?美國卻可提出以下案例:台灣在WTO的官方身分是「台澎金馬SCT」,但在中國內地,提及「台灣」,一定是「中國台灣」。中國可規定香港貨物、香港服務、香港人一定要寫「中國香港」,因這是基本法規定,也是香港在WTO的正式名稱。但「中國台灣」標籤卻是台灣當局主觀意願之外,且「中國台灣」也不是WTO的官方名字。在北京眼中,這是「一中原則」的大是大非;但在WTO,使用「台澎金馬」已是最大妥協。如香港對WTO投訴美國,美國刻意把問題愈弄愈複雜「攬炒」,反而正中下懷。

    美國盟友以色列,去年被歐洲法院判決,不能標籤西岸、戈蘭高地等屯墾區(阿拉伯人眼中的殖民區)產品為「Made in Israel」、要註明「Made in West Bank (Israeli Settlements)」或「Made in Golan Heights (Israeli Settlements)」。以色列同樣是WTO的SCT,巴勒斯坦連觀察員也不是。據歐洲法院邏輯,要是美國豁出去「玩嘢」,說要是堅持「Made in Hong Kong」,中國新疆製造的也要標籤「Made in Xinjiang」,那就是另一戰線。

    此外,要是香港投訴,美國也會在微觀、宏觀兩個層面辯解。微觀層面,就是指出香港怎利用SCT身分,以特惠價格、手段引入高科技敏感原料,或其他種種物資,再以內部轉移方式給予另一個SCT(中國內地)。在宏觀層面,要是美國翻箱倒櫃,拿出1986年香港加入GATT的「full autonomy」,來對照現在的「high degree of autonomy」,然後英方平白得到一個論證中方破壞聯合聲明的全球平台,WTO就會變成各國公然討論香港問題的spotlight。
    在正常情况,WTO的爭端申訴機制,都是無牙老虎,因這是多邊協商過程,通常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何况WTO一如其他國際組織,臃腫官僚,目前爭端清單已很長,放了上去也不知何年何月作結。就是有結論,是否執行、怎樣執行,又很難約束,否則中國不會被西方不斷批評違反加入WTO承諾,也發大財至今。港府自然知道這些「內情」,大概打算提出了申訴,就當作捍衛了尊嚴。在太平盛世,這是應有之義。但現在偏偏不是太平盛世。要是美國作出上述回應,局長除了照稿讀愛國line to take,懂得反應嗎?

    「實質驅逐」的可能:美「WTO戰線」可去到幾盡?
    兩年前,《華爾街日報》有一個天馬行空的討論:「WTO可驅逐會員嗎?」有這樣的討論,因特朗普身邊的人一度放風,要正視中國違反入世時作出的承諾這事,提及很多嚴厲措施,到終極一步,就是驅逐中國離開WTO。翻查WTO章程,根本沒「驅逐」一項,所以香港加入了,理論上是「永續」。但該報引述曾任WTO爭議調解小組成員的美國喬治城大學Jennifer Hillman教授,提出「實質上驅逐」可能性:據章程第23條,如一個成員被認為行為「使無效或損害」(nullifies or impairs)其他成員在WTO的利益,其他成員可集體行動,逼違反機制者改變政策,或施以制裁,甚而修改WTO章程,明確禁止某會員相關行為,令該會員在WTO的席位,變相形同虛設。

    當然,以上發生的可能性接近零。要建立這樣的全球反華聯盟,無論是誰,大概都不會做到,歐盟就多次表明拒絕制裁。但Hillman的說法卻有兩個啟示:第一,美國(或起碼特朗普政府)「游說」其他WTO成員、特別是歐盟和日本這類盟友加入圍堵,方法並非給予什麼好處,而是要脅自己離開WTO、另起爐灶。那時候其他國家被迫在兩大國間游走,對中國的壓力,起碼比目前大。另一個啟示她沒有提及,但我們可以想像:美國在WTO這樣對中國非常困難,但這樣對香港卻不難。要是特朗普以香港為「WTO戰線」突破口,無論中美角力結果如何,香港剩餘的特殊性,都會在過程中煎皮拆骨。

    港府官員因「出身問題」,在「二次回歸過渡期」寧左勿右自保,這是他們的事;但要是在國際關係棋局估算錯誤,結果不利「國家安全」,下場可能同樣不妙。我們沒有局長挑戰《國安法》的勇氣,不敢直接表露對「Made in Hong Kong」的深厚感情,但心底裏,誰不明白一左下去,只會玉石俱焚?香港在WTO投訴美國,改變美國政策的機會是零;改善香港國際形象的機會是零(因真正的改善政府不能做);出現不可測性的風險是高;而除了官員表忠,唯一的得着,就是方便大內宣,但現在反正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又有什麼內宣做不了?怎樣才能真正捍衛「一國兩制」,極左路線是否「利多於弊」,國安法下,我們只能引述鄧小平的名言作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信乎。

    GLOs創辦人、中大社會科學院客席副教授
    [沈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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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香香!
      此文下半部預測美中可能行動,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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