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

(轉載)沈旭暉:當「一國兩制2.0」已究極進化為「一國兩制3.0」

沈旭暉:《當「一國兩制2.0」已究極進化為「一國兩制3.0」  「動議撤回」,又如何?》(明報    2019年9月5日)

【明報文章】經過3個月的群眾運動,特區政府終於由「暫緩」變成「壽終正寢」變成「動議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算是回應了民間「五大訴求」的第一訴求。「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雖然被視為緩兵之計,畢竟也是零的突破,不少長輩都感到欣慰。但正如同一個政府過去多月不斷表示,爭論字眼不需要,即使動議獲最終通過,「壽終正寢」與「撤回」無分別,既然是一個一個「無分別」的讓步,又如何期望「暫緩」當下的劍拔弩張?假如政府的「四大行動」是回應的終章,而不是千里之行的微步,帶來的期望落差,只會適得其反。

有些「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者私下認為,應「見好就收」。究竟民間怎樣會「收貨」、什麼才是「實際」,並沒有水晶球可準確預測。但希望政府明白,整件事情的「root cause」並非經濟物質主導,也不是外國勢力主導。這些因素即使存在,頂多也是助因。當初民間對逃犯條例修訂顯示的高度不信任,實乃反映對近年一國兩制每天被扭曲的高度不信任,而這觀點其實特首本人心知肚明,否則不會以「中港矛盾」的角度,在立法會形容反對修例的聲音「全部都是廢話」。

1997年以來  港人已經歷不同朝代

怎樣可以簡單分析上述憂慮?

「一國兩制」這概念不同西方的federation或federacy,正如北京強調乃「獨一無二」,具體表現在它涵蓋範圍的彈性:理論上,只要不是白紙黑字的「一國一制」與「港獨」,在中間的龐大光譜,都依然是「一國兩制」。假如這是海外例子,例如法國,一修訂憲法,就屬於全新的遊戲規則,此所以由「第三共和」到「第四共和」到「第五共和」,甚至「黃背心」運動也有人呼籲成立「第六共和」。但《基本法》作為香港實質上的「小憲法」(這名詞對北京而言也是政治不正確),卻屬於柔性小憲法,同一條文的執行方式,可以有龐大偏差。此所以1997年以來,同一個政治框架下生活的香港人,其實已經歷了眾多不同朝代,只是名字上沒有改變而已,粗略可分如下——

一國兩制1.0(1997至2003年):當時北京對港事務幾乎毫無參與,一切「河水不犯井水」,民間毫無港獨聲音,和港英後期的最初分別只是「換旗換督」,而董建華在全國的排名和實質地位也遠高於現在的特首。可惜碰巧出現國際金融風暴,整個蜜月期並沒有轉化為一般人的收成期。直到2003年出現七一遊行,北京的憂慮開始出現,開始調整香港政策。

一國兩制1.5(2003至2012年):北京雖然開始參與香港事務,但依然希望以公務員治港的實驗,多給予一次「港人(相對)治港」機會。取代董建華的曾蔭權曾豪言和中央「玩鋪勁」,任內錄得至今最高的特首民望。而在2008年北京奧運期間,不用推國民教育,港人的中國身分認同也創新高。其實即使是七一遊行時,港人的不滿也只是針對特區政府,北京的威望依然很高。但最後這任政府被批評為對國家安全議題把關不力、打擊地產霸權不力,曾蔭權的下場更是令人唏噓。

一國兩制2.0(2012至2019年6月):梁振英擊敗唐英年當選特首,可看作中央對港管治的一次路線大調整,強調土地問題是重中之重,希望通過在經濟議題做出成績,主打「民生」議題爭取民意;同時提倡加強國民身分認同及內交,改變過去10多年政府對「一國」的相對忽視,但以群眾鬥爭手法協助施政的風氣也開始出現。結果種種抗爭,因為政府路線的改變而激化,本土派逐漸成為氣候,2012年反國教運動、2014年雨傘運動、2016年旺角黑夜,都是對意識形態上愈來愈收緊的回應。而當和平爭取的期望完全落空,勇武抗爭的民意也開始形成,整個管治模式和2012年前相比,恍如隔世。但客觀而言,政府「只是」以親疏有別形式扶植政治新貴「革新」建制派的政治光譜,加速中港融合,其他手段的打壓雖然開始出現,但尚未成為制度的一部分。

一國兩制2.5(逃犯條例修訂如果通過):修例之所以惹來破紀錄人數的激烈反對,數以百萬計港人多次上街,比例上冠絕全球,因為它激起了港人的深層憂慮,拆毁了內地和香港之間的「兩制」最重視的法制防火牆,令香港社會及國際社會重視一切行之有效的規章,都被殃及池魚。無論是否過慮、無論湯家驊如何辯解,民眾擔心「一國」層面的其他規則和潛規則,也會加速來到香港,乃客觀事實。假如修例通過,香港可說進入了「一國兩制2.5」時代。而民間的「五大訴求」,無論內容是什麼,歸根究柢,其實就是「不要出現一國兩制2.5」。即使回不去「1.0」,最好也要是「2.0」之前。

全新管治模式  已全方位出現

理論上,「動議撤回」條例、特首及官員落區開展對話平台,應是保證「2.5」暫時不會出現,但民間為什麼不可能滿意?這是因為——

一國兩制3.0(2019年6月——):6月大型群眾運動後,形勢急轉直下,不少人都被「點收科」這問題牽引,卻不為意一個超越「2.0」的威權主導、部分直接訴諸Rule by Fear的全新管治模式,已全方位出現,特徵包括——

(1)完全依靠警隊具高度爭議的執法處理政治問題及異見聲音,其間出現的7.21、8.31及幾乎每天可見的濫「捕」和濫「暴」,甚至警察員佐級協會直斥示威者為「蟑螂」等「仇恨語言」,都不是「2.0」時代所能看見。這自然不是說示威者沒有使用武力,但正因如此,民間才認為必須有一個有法定權力、可以傳召證人及查看文件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查清一切,否則更不可能還原一切。

(2)黑社會公然介入政治議題,不少公眾人物無故遇襲,連完全和平的「連儂牆」也出現針對普通市民的襲擊案,這和激進抗爭者針對象徵物件和警察,帶來的陰霾,不能相提並論。而且前者並未受同等程度的制裁,與示威者已有過千人被捕完全不成正比,更令人對社會治安有合理憂慮。

(3)律政司可以在拘捕疑犯一天內起訴暴動罪,對同期其他相關罪行明顯有不同處理,連法庭檢控主任協會主席也發公開信質疑警方說謊、司法機關盲目配合會損害法治,反映「三權合作」、「依法治港」正取代「法治」概念。

(4)各行各業開始出現政治審查、秋後算帳。最明顯例子是國泰航空,母公司備受政治壓力下,不少員工被無理解僱,具體罪名不過是參加了合法遊行,或在社交媒體顯示對運動的同情。遊行示威是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以私人帳戶在社交媒體發言屬個人行為。但自從國泰先例一開,其他業界內部也陸續傳出成為對象。屆時社交媒體的白色恐怖、每個工作將出現的政治審查、作為資格審核的一部分,將不能回頭。這還不說可能隨之出現的換血,那就是「4.0」時代了。

不承認root cause  更悲慘結局豈非在後頭?

於是,邏輯問題來了:假如這一波群眾運動的root cause,是令「一國兩制2.5」不出現,並把一國兩制帶回相對安穩的「前2.0」時代,此刻卻在運動期間,衍生比通過修例後的「一國兩制2.5」更令人不安的「一國兩制3.0」,特區政府要面對的深層次憂慮,早已比6月反修例時更嚴重。不少年輕人以死相告,可謂絕望的明證。

建制內部的開明有心人如人大代表田北辰也明白,「社會焦點已不在撤回修例」,有法定效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是「今時今日百分百必須要做的事」。雖然不少人對委員會不寄予厚望,但假如委員會的調查範圍能涵蓋「一國兩制3.0」時代的上述特徵,一杯水端平查清一切,根本扭轉警察濫暴的結構性原因、杜絕黑社會襲擊平民的體制內外背景、為被秋後算帳的國泰員工及其他同類案例找回公義,帶領一國兩制起碼回到「2.0」時代,「五大訴求」自然得到回應,那份誠意,才是真正釋出的善意。

但假如特區政府根本不打算處理這些問題,或根本不被賦予處理這些問題的空間,「一國兩制3.0」就是fait accompli。對「2.5」的不滿已引來如此反應,「3.0」又會如何?政府朋友認為不要「得寸進尺、得隴望蜀」,但究竟這形容詞的subject,是哪方?假如政府昨天的姿態,在3個月前,即「一國兩制3.0」出現前搶先一步,運動早已「壽終正寢」。但到了今天,依然不承認root cause的根本,更悲慘的結局,豈非還在後頭?斗轉星移,放眼不羨永恆星體、悠悠沉睡終古之眾,在上位者空自等待果陀,何異活於平行時空。

GLOs創辦人、中大社會科學院客席副教授

4 則留言:

  1. 將香港搞到七勞八傷,才講「撤回」,有幾多人會收貨?我唔係前線抗爭者,只係支持這個逆權運動的人,我第一個已經唔收貨!連「和理非」的民陣都拒絕收貨,勇武派的抗爭者可想而知。

    777不是存心和解,是想攬炒。即管放馬過來啦,豈有此理!

    ==========

    民陣:繼續抗爭 直至五大訴求 全面落實

    https://tinyurl.com/y6qlmw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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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些跟大陸有生意往來或要上大陸工作的專業人士,本身都怕被大陸的合作伙伴拖累而所以「反送中」,這類本屬建制的「臨時和理非」可能對「撤回」收貨,人數多少未知,估屬少數;而絕大部份黃絲應該唔收貨。要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要麼攬炒;而我個人,已經對港府、中共無晒信心,當權的全部係人渣,我已向經濟焦土傾斜,等僅支爆港爆。我人生中從來未試過咁有目標。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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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啊﹗
      阿貴, 我都覺得你政見改變很多,「你係鬼」﹖
      哈哈﹗ 但是講到要攬炒又好似難以想像喎。^.^
      我覺得攬炒只是鬥嚇, 雞蛋怎能和高牆攬炒﹖

      事實,最反送中的應該是商人, 因為涉及龐大利益,
      所以, 為什麼捐款一下子有幾千萬,
      我相信大陸政府也心裡有數,現今打土豪未嚐不是懲罰。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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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鬼?我成日都會俾人話,妖,正衰鬼嚟咖,手多多,鬼咁曵。
      如果我冇以前咁溫和,咁係中共改變咗我囉。所謂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反抗)亦愈大,牛頓第三運動定律,action and reaction,(好似係中三教的),相信係人都知。其實好多大陸權貴係「反送中」的,有咗「送中」條例,佢地仲點借香港「走資」?相信佢地捐了不少錢給香港人抗爭(例如給連登義士在外國報紙上賣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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