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長祝慧勤沒有撒謊;
二、祝在會議中要求張高一方提供有具體資料的參展預算予校董會考慮;
三、未得各主要拍攝參與者同意前,校方絕不同意放映;
四、要求高先提供電影過往放映的會計帳目,以便對數清帳。
第二點是大機構對專案運作的正常程序,決定須經校董會拍板,第三、四點則可在更早的學校會議記錄中找到原始決議,可見祝校長並無說謊,反被誣陷。
第四點最觸目。英華與高先訂約在2022年,「放映的會計帳目」是從2022的參加國際展及優先場等計起,抑或僅2023年4天公映計起?其距今已3-4年,高先為何拖數?
就這糾紛,第二次找Google Search AI請教高明,嘗試從入帳談起,鑑小推大,探問帳項及糾紛背後的爭議處。我是聆聽者,以下是記錄。AI提供的資料與法律意見未必正確及恰當,又討論所涉處境可能跟現實毫不相似,故無可比;讀者慎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