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6日

「佢」字到底搞邊科?

今日偶然讀了一篇網誌文章,標題是〈超乎想像的「佢」〉(註),談粤語「佢」字的語法/用法,非常有趣。「佢」字一般作代詞用,指他、她、牠、它,甚或祂。作者有很細膩的觀察,發現「同我做哂啲功課佢」的「佢」字,似乎非作代詞用,因為賓語「功課」已獲陳示,「佢」字實無可代之物,然而,有趣在,「同我做哂啲功課佢」、「食哂成碗飯佢」、「清哂啲垃圾佢」等等說法卻非常合乎語感,不覺累贅,且有加強語氣之效,所以,這個句末之「佢」,到底起著什麼作用呢?

以下是我的分析。

2016年11月9日

狂想篇:係咪《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寫錯了?

近日人大對《基本法》第104條釋法,香港法律界極度不滿,認為釋法行為不必要,反起了嚴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的作用。我們撇開政治立場,試看看其中法例可疑之處。

有些人說,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選舉中獲勝,他倆是民意的代表,又港府亦已將當選議員名單刊憲,梁游便應可行使憲法權利出任議員,換言之,梁游的議員資格是肯定的,有了公權資格,再被褫奪資格,這是兩起先後的獨立事件;而資格的褫奪否,由立法會2/3議員通過來決定。

爭取議員資格,要經歷一個過程或不同階段,最終資格確立點在哪?在選舉勝出,或刊憲,還是宣誓完成的一刻?按常理判斷,應是宣誓完成一刻。打個譬喻,一對戀人廣宴親朋的訂婚,甚或未婚懷孕,都不就此確立他倆的法訂夫妻關係,直至在婚姻登記處註冊,完成這最後最關鍵的一步,才算具法律效力。

2016年6月26日

想走數的民主?

2016年6月23日,英國公投是否脫離歐盟。投票結果脫歐,環球經濟頓時受挫,英磅貶值。

一、新聞報導,3百萬英國市民想賴數,網上聯名要求辦第二次脫歐公投。

二、紙報、網報不斷滾動最新情況:很多脫歐一族非常後悔,哭喪著臉話知錯,話被人誤導,係脫歐政客誇大了脫歐好處,而留歐政客對脫歐壞處講得太少,所以脫歐一族才錯選了脫歐,總之係人地先錯,佢地只係跟錯,責任較少。

三、The Guardian話,跟據YouGov資料,75%的18-24歲青年人投了留歐票。這些青年人話,未來是他們的,現在那些投了脫歐的「老鬼」是毀了他們的前途。

https://goo.gl/L9Auxc

(可惜YouGov未有提供其他年齡層的投票分佈,譬如25-34、35-44、45-54歲等精壯年紀群的投票紀錄。一於屈晒落老鬼度。在坊間老鬼大概指50歲以上人士,他們留戀以前大不列顛的殖民輝煌時代,渴望回復歐洲霸主地位,鶴立雞群,要不受歐盟羈絆;有傳今年90歲的英女皇就是這種思想的代表,她提出「請給我三個留歐的理由」。)

英國立於十三世紀時的大憲章(Magna Carta),至今享譽國際,其向王室的獨享權力挑戰,要求還權於民,成為日後英國民主政體不斷革新的起步,意義重大。2015年是大憲章的800周年紀念,英國還大肆慶祝,告訴全世界人知她幾巴閉,幾「早熟」。

現在的脫歐公投既定,英國市民卻想賴數,真是對民主的一大諷剌。


2015年7月11日

掛語法羊頭談修辭

歐陽偉豪寫了篇《政改「甩轆」事件的語法分析》(明報,2015/07/11),他簡話贅說,小弟不禁要評他幾句。

他說,從「語法角度」分析建制派在「等埋發叔」事件的用語。語法?幹嘛扯到如此高檔呢?只不過提到「修飾詞+動詞」的詞組結構,雖屬語法範疇,但後文根本沒在語法上探討什麼原則或規律改變、對錯,以至影響詞義、句義的效益,那提語法幹啥?歐陽其實要談的問題,在修辭(rhetoric),不在語法(syntax)。

「等埋發叔」事件,建制派事後以「技術性失誤」、「堅定不移支持」、「整整齊齊投票」、「原則性沒有違背」、非「故意不投票」來向公眾解釋兼道歉。歐陽認為以上詞組乃「修飾詞+動詞」的語法結構,有造成淡化事件過失、轉移視線之效。

2014年8月10日

嘴砲金字塔

年前網上流傳一張《如何嘴砲》的圖,諷刺多數網民辯駁之誤,教人忍俊不禁。尤其政治話題,激進發言者常常只高舉立場豎起中指/宗旨,或者來一大堆著色修辭貶低對方就當作論述,有些人對這類喋喋不休的謾罵感到厭煩,退而成了「沉默者」,這正是圖中註一所言之無可奈何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