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1日

掛語法羊頭談修辭

歐陽偉豪寫了篇《政改「甩轆」事件的語法分析》(明報,2015/07/11),他簡話贅說,小弟不禁要評他幾句。

他說,從「語法角度」分析建制派在「等埋發叔」事件的用語。語法?幹嘛扯到如此高檔呢?只不過提到「修飾詞+動詞」的詞組結構,雖屬語法範疇,但後文根本沒在語法上探討什麼原則或規律改變、對錯,以至影響詞義、句義的效益,那提語法幹啥?歐陽其實要談的問題,在修辭(rhetoric),不在語法(syntax)。

「等埋發叔」事件,建制派事後以「技術性失誤」、「堅定不移支持」、「整整齊齊投票」、「原則性沒有違背」、非「故意不投票」來向公眾解釋兼道歉。歐陽認為以上詞組乃「修飾詞+動詞」的語法結構,有造成淡化事件過失、轉移視線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