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木之夫不可親,當於善惡上觀人;但凡見利莫忘義,須向仁中慮不仁。」 網上有不同二解:馮睎乾FB〈刻木之夫不可親〉、趙善軒YouTube〈邊個係香港的刻木之夫?…史學解釋〉,兩解都精彩,前者雖爽卻有「超譯」之虞,後者則較貼合籤文原意。
查台灣網站【漢典】,「刻木」可指(一)木上雕刻;(二)木雕人像,引伸漢人丁蘭;(三)木刻的記事符號;(四)獄吏的別稱。
(一)馮君選擇丁蘭之解。他引元代《二十四孝》〈刻木事親〉中丁為木像休妻之孝道而成古人頌揚的德範人物,馮又引晉人孫盛《逸人傳》所錄另一版本丁蘭為木像殺人,留意馮亦記了「地方官認為他孝感神明,就在雲臺繪畫他的形象來表揚」,可見丁蘭在傳統文化中是個正面人物,只是在今日(!)的馮君目下「崇拜偶像兼殺人或休妻」之「偽善」才被視為不恥。
車公廟籤文並非今人用現代觀念所編寫,而是流傳自歷代民間文化,如果「刻木之夫」實指「恐怖孝子」(馮語)丁蘭並藉此責備他的偽善惡行,我們換字代入籤文即見「鄉愿(「偽善」的古語)丁蘭不可親……」,這豈非表示古人早已識穿丁蘭的人格並將他納入籤文來打靶?如是則丁如何可能在《逸人傳》及《二十四孝》中因孝感神明而獲表揚呢?
籤首當頭棒打進取孝道的丁蘭,後即反轉而倡議儒家的仁義善惡觀,既反又正,論旨不清,這叫儒生太為難了。
如果籤文「刻木之夫」借代德賊丁蘭,必須滿足一個條件:早有典故或古人明確記下反論:拷問、責備丁蘭之不恥說,才符合籤文未違古訓,如果馮君能夠找出來,他的解說才是言之有據而成立。
(二)趙善軒取「刻木之夫」借代獄吏之義泛指古今執行苛政的官吏,不需馮睎乾之刁鑽,以「奧坎剃刀」之簡捷已足可解文,早在《禮記.檀弓下》記孔子過泰山遇婦人寧被林中虎噬也不願居於苛政之域而觸動孔子慨嘆「苛政猛於虎」,所以苛政之苦,是民間家傳戶曉的歷代之憂,其切合【漢典】「刻木」的獄吏苛官之喻,「嚴苛官吏不可親」更見貼地順暢。
又,籤末「須向仁中慮不仁」,馮睎乾稱「即使在聽起來最『仁慈』、最『為你好』的政策或口號中,你也要留個心眼,看看裏面藏着什麼『不仁』的陷阱」,籤文的「慮」,馮解為以心眼「看穿」表面虛飾,這跟他要求古人超前當時的儒風習俗而「看穿」丁蘭的假仁愚孝,是一貫的,只是求古難度極高。
以愚見,「慮」解憂慮。Follow the money乃人之常情可別忘掉合乎仁義,故取善同時須憂慮(小利拖著後腿而行事不周)善心做了壞事。
馮、趙二解都為民眾出了口烏氣,前者筆鋒爽如機槍掃射,後者釋義較貼合原文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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